Q&A

 

Q:作为国家的公立大学,为什么还需要社会捐赠?

A:   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发展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规划纲要(2010-2020)》等明确提出“多种渠道筹措经费”,鼓励高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时至今日,仅仅依靠国家对学校的财政拨款已经无法满足学校创办世界一流大学、培养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的经费需求,因此学校的发展需要凝聚社会各界多方面力量的支持,社会捐赠是中国科学院大学建设发展的宝贵动力和坚实保障。

 

Q:捐赠人可否指定捐赠款的用途?

A:我们尊重每位捐赠人的意愿,在此基础上,捐赠可以指定用途,也可以不指定用途。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会根据捐赠人的想法与捐赠人共同签署捐赠协议。对于非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将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来支配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保证捐赠款使用完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Q:基金会能否保证捐赠款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A:无论金额大小,我们都尊重每位捐赠人的意愿。基金会将根据捐赠人的要求,与捐赠人共同签署正式的捐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捐赠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基金会会对每个捐赠项目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按照捐赠协议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对每一笔捐赠经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同时,根据约定,基金会与基金负责人会定期向捐赠人提供财务报告,捐赠人也可随时向基金会索要或亲自到基金会查询自己捐赠款的使用情况,基金会将及时如实答复。


Q如果想捐款,应该走什么流程?可以直接找研究所或院系吗?

A:欢迎您首先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09 年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发起成立,是民政部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享受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相关免税政策,其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院,是代表学校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对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科院各研究所捐赠的法人单位。当然,您也可以先与熟悉的研究所或院系沟通,了解他们的情况和需求,在形成明确捐赠意向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后期的服务,如拟定捐赠协议、提供免税政策咨询、提供财务报告等。直接捐赠给研究所或院系的捐赠款属于指定用途的捐赠,需打入基金会的账号,由基金会根据您的捐赠意向设立研究所或院系的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Q:我很愿意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捐款,不知道有没有门槛

A:感谢您的爱心,不论捐赠金额多少,都是您的一份心意,也是对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有力支持,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Q:国科大教育基金会有哪些优势?

A:免税资质、捐赠抵税、财政配比、免管理费、专业服务

 

Q: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A: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是具有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具体捐赠免税相关政策如下:

企业版: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1】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

 1、如该企业当年未发生公益性支出,则应正常缴税:

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2、如该企业向基金会捐赠大于等于120万元(该企业年度利润的12%):

应纳税额=(1000-120)*25%=220万元

3、如向基金会捐赠少于120万元:

应纳税额=(1000-实际捐赠)*25% 

 

个人版: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案例2】张女士月收入10000元,按照现在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个税起征标准),假如在不考虑“险一金”的情况下:

1、张女士未发生公益捐赠:张女士的应交税金(10000-5000) *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 5000)*10%-210=290

2、张女士捐款1000元不到1500元【允许扣除的捐款限额= (10000-5000) * 30%= 1500元】

张女士的应交税金(10000-5000-1000) *税率-速算扣除数

(10000-5000-1000) *10%-210=190

3、张女士捐款等于或多于1500元“应纳税金” (10000-5000-1500) *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5000-1500) *10%-210= 140元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Q:捐赠财政配比政策

A:到账时间和结汇时间均在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之间,货币资金单笔捐赠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受益方为国科大在册教师和在籍学生,由基金会统一于8月初将符合申报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财政配比。配比资金支出主要用于资助国科大在籍学生(奖助学金)。(2020年捐赠资金申请配比率43.5%,即100万捐赠,可额外匹配43.5万,共同用于项目中)

配比资金将在下一年的4月份拨款至国科大财务账户,届时将按照相应比例对申报项目资金进行分配。(捐赠方指定的具体课题或科研项目、设立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不安排配比)

 

Q:免管理费政策

A:国科大基金会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提供慈善捐赠和公益活动平台,不收取管理费,所有捐赠资金均用于项目中。

 

Q: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业务范围有哪些?

A:《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规定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

1、资助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教学科研。如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会议、交流合作等;

2、资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校研究生、教师。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教席基金等,资助学生活动、教师队伍建设等;

3、资助中国科学院大学校友工作。如设立校友发展基金等,资助校友会开展工作、校友信息服务等;

4资助中国科学院大学校园建设。如设立校园建设基金、校园文化发展基金等,资助基础设施建造、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园林绿化、文化设施以及校园文化氛围营造等;

5资助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的教育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

6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等;

7资助其他社会公益。

 

Q: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A:公益捐赠属于慈善行为,具有公益性和无偿性,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国科大所有。研究所捐赠产生的知识产权,可归属于研究所。

 

Q:捐赠项目运营模式

A:学院/研究所和基金会共同运营,学院/研究所作为项目负责人和经手人负责项目的筹备及执行工作,基金会负责项目的审核及督办工作。

 

Q:捐赠项目建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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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捐赠项目报销流程

A:OA系统中(http://210.76.211.189/)由经办人根据事项填写报销单据,并上传电子版附件,提交后分别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基金会办公室审批、基金会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成后,请横版打印报销封面,在经手人处签字,并将所有纸质版附件(加盖部门公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上交至基金会进行报销。

国科大基金会OA系统用户培训手册.pdf


Q:劳务费所需材料

A:劳务性费用在报销时,需提供发放依据、发放标准、劳务内容、工作量等相关说明,在OA系统上填报。

 

Q:奖学奖教金所需材料

A:奖学奖教金管理办法;奖学奖教金申报通知;奖学奖教金评选公示通知;奖学奖教金评选结果的通知。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在OA系统填报。

 

Q:奖学奖教金如何收税

A:奖学金1万以下免税,1万以上按劳务费税率执行;奖教金无论金额大小均按劳务费税率执行。详请可登陆网址(https://www.taxspirit.com/003.aspx)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器查询。

 

Q:一般费用所需材料

A:取得发票及明细单后,在OA系统上填报。

 

Q:固定资产采购流程

A: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人民币及其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 1500 元人民币及其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0万以下自行采购,10万(含)-招标线(50万货物、65万工程)三家比价,招标线(含)以上需进行招标,流程如下:

基金会与招标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工作,按要求填写招标文件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停止投标后,资产实际使用人参与进行评标工作。确认结果后,招标公司发布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基金会与中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Q:固定资产报销流程

A:填写定额借款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作为附件上传。资产到位且对方开具发票后,由项目经手人进行冲销借款,同时办理固定资产捐赠手续,即将物品捐赠回学院/研究所。所需材料为捐赠协议、捐赠清单、向基金会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发票内容为“捐赠物”或“公益性项目款”。